本网消息 据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委宣传部主办的“中国凤阳”,6月20日,凤阳县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若干措施》包括激活市场有效需求、优化土地出让和规划建设条件、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及优化行业服务管理等五个方面,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若干措施》明确发放购房补贴,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县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款(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属设施)1%的补贴;建筑面积90至144平方米之间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款(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属设施)1.5%的补贴;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款(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属设施)2%的补贴。以上享受补贴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办理除配偶外的该住房预告登记变更或产权转移登记。上述补贴政策与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或其他人才政策不同时享受。
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纳入2024年土地增减挂范围内和县房屋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纳入征收范围内的项目,涉及需要安置宅基地的本县农村居民,如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在原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并拆除建(构)筑物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奖励(与货币、房票安置、购房补贴不同时享受)。
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
延续换购住房税收优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范围内(第1处,少字错误,建议改为:范围内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鼓励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通过团购商品房解决员工宿舍、倒班房等职工住房问题。支持房地产企业在产业集聚区,开展集体团购活动。团购房源须是“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一年内竣工交付)。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3套以上等),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可适度下浮(原则上不低于备案价格的85%,下浮幅度在合同网签备案前须报发改委和住建局备案)。
此外,《若干措施》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只有1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家庭有2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