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徽网消息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参与试点养老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介绍,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新增或扩展元器件、零部件、装备制造等条目;持续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专业设计、技术服务与开发等条目;持续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根据各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优势,新增或扩展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有关条目。
为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融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内容包括:统一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熊猫债资金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完善熊猫债外汇风险管理,境外机构可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汇率风险等。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完善并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要求。内容包括:统一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涉及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和汇兑、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优化外汇风险管理政策,进一步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套保渠道,并取消柜台交易的对手方数量限制等。《规定》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增强中国债券市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公告》,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包括对部分抗癌药原料、抗新型冠状病毒药原料、镇癌痛药品实施零关税,降低假牙、血管支架用原料、造影剂等医疗用品进口关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其中,对栗子、甘草及其制品、大型轮胎、甘蔗收获机等取消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最惠国税率;为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铝和铝合金出口关税。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制定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相关票据性质与分类。商业汇票包括纸质或电子形式的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明确供应链票据属于电子商业汇票;强化信息披露及信用约束机制,将信息披露范围扩大至银行承兑汇票。要求承兑人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强化了对承兑人的信用约束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按照全覆盖原则,将所有表外业务统一纳入监管。《办法》以是否存在信用风险及承担信用风险的主体为依据,结合表外业务特征和法律关系,将表外业务划分为“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其他类”四大类,对不同类型的表外业务提出了差异化的监管和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