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一公司被卖3年没人知
华徽网消息 (朱文彬) 要不是因为监管查明,这家公司被实控人在3年多前给“卖”了都不知道。
待行政监管措施来了,这一实控人却声称:“为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这样的“骚操作”,来自在创业板上市10余年的天龙集团。
冯氏兄弟“秘售”上市公司
5月6日,广东证监局一纸行政监管决定书,揭开了天龙集团实控人冯毅兄弟二人“秘售”上市公司股权及资产的秘密。
资料显示,冯毅为天龙集团控股股东、董事长,冯华为天龙集团时任董事及冯毅的一致行动人,二人是为兄弟关系。
经查,2017年9月1日,冯毅、冯华二人与姚某欣、朱某军签署了《关于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合作的框架协议书》,协议约定冯氏兄弟二人同意将持有的9700万股天龙集团股份转让给姚某欣、朱某军或其指定方,同时约定二人以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定价(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购买天龙集团所持有的油墨类资产和林业资产,全部的资产剥离及资产转让工作应于姚某欣、朱某军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的3个月内执行完毕。
检查关注到,该框架协议后续未得到实际执行,但相关协议内容涉及天龙集团控股股东拟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以及拟对天龙集团主业中的油墨类和林业等主业资产进行处置的安排,属于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但吊诡的是,对于该重大事项,天龙集团并未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