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徽网消息 9月16日,记者从河南省纪委监察委获悉,我省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问责典型案例,彰显我省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1.信阳市河砂整治行动问责处理情况。
2018年5月,媒体曝光信阳市淮河罗山段滥采现象,引起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截至目前,信阳市对罗山县、固始县、息县、平桥区以及市水利局65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处级干部10人),其中组织处理6人(处级干部2人),党纪政务处分54人(处级干部8人),对2名公职人员依法采取了留置措施,拟移送司法机关3人。
2.殷墟遗址文物安全问题责任追究的情况。
5月31日,安阳市收到国家文物局《关于督促处理殷墟频遭盗掘的函》、《国家文物局关于殷墟文物安全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和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协调处置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殷墟保护区范家庄违法施工的通知》文件后,市纪委监察委第七执纪监督室组成核查组,展开核查工作。经调查,有关单位和部门应负责任如下:殷墟管理处具体负责殷墟的保护管理工作,对殷墟保护区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巡查工作不力,负直接责任;市文物管理局主管殷墟的保护管理工作,对殷墟保护区疏于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盗掘案件不力,负监管责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文物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不到位,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不力,负监管责任;市公安系统打击文物犯罪不力,负直接责任;殷都区政府为属地管理主体,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不力,负主体责任;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殷墟保护区范家庄违法施工责任主体,负直接责任。目前,共对安阳市殷墟管理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文物管理局等部门45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3.长葛市李伟见案件处理情况。
经调查,自2011年11月李伟见任长葛市古桥镇岗李村党支部书记以来,违规发展7名党员,均为其亲属;李伟见等人涉嫌干扰换届选举,2014年村委会换届期间,岗李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李某某在预选时得票高于时任村委会主任李现顺,李红杰、李现顺、石伟亮多次劝说李某某退出竞选,李某某不同意退出,李红杰、李现顺、石伟亮与李某某发生肢体冲突;在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古桥镇党委相关人员对李伟见、石伟亮、李现顺等人存在以上违纪行为失职失察,对其提名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监管失职问题。目前,已给予古桥镇岗李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伟见、岗李村委会主任李现顺、石庄村党支部书记石伟亮开除党籍处分;对古桥镇第三工作管理区负责人古志民,现包村干部王有林,原包村干部曹春荣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展的7名党员分别取消党员资格。
4.狄治民涉黑团伙“保护伞”的处理情况。
2017年8月10日,洛阳市公安局立案侦办了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团伙犯罪案件。截至9月5日,该案涉黑团伙首犯狄治民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8名涉黑人员分别判处6个月至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8名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被判处3年2个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对56名失职渎职的涉案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5.西平县蔡寨乡崔庄村党员发展违纪违规问题追责情况。
经调查,崔庄村委会主任吕国华在崔庄村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对此应负直接责任,决定给予吕国华留党察看处分;佟志有作为崔庄村党支部委员应负直接责任,决定给予佟志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文彩在任西平县蔡寨乡组织干事期间,在崔庄村党员发展过程中未尽职尽责,应负把关不严责任,决定给予孙文彩党内警告处分;张满堂作为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决定给予张满堂党内警告处分;赵志华作为分管政工工作的领导,决定给予赵志华行政警告处分;李新伟作为蔡寨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在蔡寨乡崔庄村宛磊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致使崔庄党支部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发展党员,决定给予李新伟党内警告处分;韩国生作为蔡寨乡党委副书记,在蔡寨乡崔庄村宛磊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决定给予韩国生行政警告处分;吴晓东作为蔡寨乡原党委副书记,在蔡寨乡崔庄村宛磊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决定给予吴晓东行政警告处分。针对蔡寨乡崔庄村党员发展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决定给予蔡寨乡原党委书记杨华平诫勉谈话处理,给予蔡寨乡党委书记吕贺华诫勉谈话处理;蔡寨乡崔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杰于2018年8月3日被西平县纪委监察委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