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徽网消息 5月14日,李某、叶某安等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该案涉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700余名集资参与人,涉案金额达2.9亿元,其中,给4464名集资参与人造成损失8982万元。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李某、叶某安等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8982万元资金无法返还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叶某安伙同徐某奎、朱某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造成全国多地集资参与人共计人民币8982.116万元的资金不能返还,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被告人张某菊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3768.4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证明李某、叶某安等人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从早上八点半持续到下午五点半,法庭将择期宣判。“被告人李某一直强调,希望可以将‘宣木瓜’这一品牌做大做强,但他没有合理合法的发展宣木瓜产品,而是一味追求利润,玩起了资金游戏,宣木瓜品牌成为其掩盖犯罪的金字招牌。”当日的庭审中,宣城市检察院的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这样说。
据介绍,本案系宣城历史上涉案金额最高,参与人数最多,涉及地域最广的非法集资案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一年半的时间,但它带来的危害还未远去,此案不仅导致大量集资参与人血本无归,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风险和难度。
以“互联网金融”为外衣敛财
案件本身也为广大投资理财者敲响了警钟。首先,本案给宣木瓜品牌造成的危害无法估量。李某伙同其他被告人,利用悬挂宣木瓜企业及其品牌实施犯罪,采取购买低价红酒,低价化妆品,贴标的方式,冒充宣木瓜产品,到了后期干脆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疯狂敛财。其行为不仅给宣木瓜这一具有宣城特色的品牌蒙上灰尘,更给宣城地方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本案以“互联网金融”为外衣,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蛊惑性。该案不同于传统非法集资案件之处,就在于利用了“互联网+”的概念,普通集资参与人在面对互联网金融这种热门概念时,受李某等人通过录制视频、印发传单、组织品酒会以及实地参观等宣传方式的迷惑,加上自身辨识能力差,金融知识匮乏等因素,容易轻信并盲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