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徽网消息 (祝大伟) “清理证明,关键要解决谁要、该不该要的问题。”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孙正说,吉林省公安厅、教育厅、民政厅等11个省直部门紧密联动,共同磋商出具证明的依据,探索建立信息交换机制,给不该要的证明“除根”。吉林省公安派出所常年“被要求”开具的证明有51种,在这次清理规范中他们一次性“砍掉”42种,只保留9种,总量减少了82%。
停开的证明,一律不能再索要
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吉林全省公安派出所每年出具证明数量分别约为18万份、19万份、20万份,呈逐年递增的趋势。
派出所以前都“被要求”开哪些证明?吉林省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梳理,结果显示各类证明多达51种,要求证明“我是我”“婚前未结婚”“自己还活着”等循环、重复证明屡见不鲜。
吉林省相关部门追根溯源,调查发现,给派出所提出证明要求的涉及法院、检察院、教育、民政、司法、人社、住建、卫计委、通信、银行等10余个部门。
“有的证明是省级以上部门要求出具的,有的是地市级部门要求出具的,还有些是个别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求出具的。”吉林省公安厅户政总队总队长侯国田介绍说。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吉林省各部门首先向自己“开刀”,分别对本系统内部要求的证明进行梳理,自行精简证明事项。同时,吉林改变公民户籍、教育、就业、生育、医疗、婚姻等信息长期处于分散割据的碎片化状态,打通部门间、地区间信息互通共享的通道,让“信息流转”代替“群众往返”。
“目前,全省信息化建设已经让部门间初步具备信息共享的条件和能力。此外,各部门还建立了工作协调对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交换和工作对接。”孙正介绍说。
“如手机丢失的证明,跟派出所没有关系,可以前有一些群众来了指明要开。出具证明不符合规定,不出具的话群众又不好办事儿,我们非常尴尬。”长春市朝阳区义和路派出所民警赵建杰说,现在各部门统一协调,一个部门停开了某项不合理证明,其他部门也不能再违规向老百姓索要,这样群众才不会在中间犯难。
保留的证明,必须依法或依规
此次改革,吉林省全部取消地市级以下部门要求派出所出具的有无上访记录证明、精神病证明、手机遗失证明、贫困证明等19种证明,明确省级以上部门要求出具的32种证明中,11种证明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12种证明将通过部门内部交换共享信息实现。
在证明清理整顿中,吉林省各部门形成了“四个一律”的共识,即没有政策法律规定的一律取消、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信息交换方式证明的事项一律取消、不是省级以上部门要求出具的一律取消。
“派出所不再出具的证明,主要是确能够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证明的信息以及不属于派出所职责范围内掌握的信息。保留的9种证明,是派出所按照规定应当出具的。”侯国田说,要让现成的合法证件发挥应有的证明作用。
建对接机制解决新问题
据测算,证明清理规范后,吉林省群众每年需要派出所办理的证明数量将由20余万份下降到3万份。按照开具一次证明需要在公安派出所和其他单位之间往返两次,每次花费10元计算,每年可节省群众办事费用300余万元。
此外,针对保留的9种证明,吉林省统一规范了证明式样,简化办理程序,明确出具时限,要求公安派出所要当场出具证明,需要调查取证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
“精简证明事项,不仅可以减少窗口工作量,让服务方便快捷,还可以有效杜绝‘暗箱操作’现象,避免假证明、乱证明等问题出现,降低行政风险。”侯国田说。
目前,吉林省只是先行探索,群众在省内可以享受便捷,出省后呢?
对此,吉林省按照“方便群众、特事特办”的原则,对于本省居民在省外办理权益事务或办理出国、出境等事项,派出所将继续给予出具相关证明,或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为群众解决问题,确保群众能够办成事。
“这次也仅是对证明的初步梳理,未来不断有新问题出现,吉林省各部门将依托工作协调对接机制,定期召开协调对接会,及时通报和研究解决。”孙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