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本网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提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加快制定出台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当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会同有关方面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以更有力有效、可感可及的举措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
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指引》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王善成介绍,要求做的属于“规定动作”,是对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如果触碰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鼓励做的属于“自选动作”,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
《指引》从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等方面作了具体安排。
在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方面,《指引》明确,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关于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指引》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按照法定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审查主体责任,防止出台或实施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