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徽网消息 为深化推进城区疏堵保畅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文明出行,筑牢交通事故安全防线,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合肥市肥东县公安局积极开展“炸街”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在安静的夜晚突然响起一阵阵“炸街”的轰鸣声,他们自以为是这条街最靓的“仔”但实际上他们是广大居民深恶痛疾的“扰民党”。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针对“炸街党”多是年轻人的特点,组织警力在商业街、酒店、娱乐场所、机动车修理厂以及学校附近,以定点值守、路面巡查的方式,对“炸街”机动车严打严控,严查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飙车扰民、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2月26日晚,肥东县公安机交管大队在开展夜间巡查时,依法查获一辆“炸街”的小型轿车,经查,该车非法加装了排气管(加装尾喉);2月27日下午,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开展日常勤务过程中,一阵阵“轰隆隆”的汽车引擎响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民警随即拦停该车,依法检查,经查,该车非法改装了引擎装置和排气管,与准驾车型不符。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两名驾驶员驾驶员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肥东公安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请多一点文明意识、法律意识,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为了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停止“炸街”,拒绝轰鸣驾驶,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遇到“炸街”行驶的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营造和谐安宁的出行环境。(张剑涛 张毅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