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徽网消息 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下半年在亳州、宿州、淮南、滁州、芜湖、黄山市和广德县先行开展改革试点,2017年在全省全面推进。根据《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为全省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市县两级城管领域将改“大部门制”。
住建厅成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意见》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为全省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编办指导各市、县整合归并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安徽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到2017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上述范围以外需要集中行使的具体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以及行政处罚权被集中行使后,行政处罚权之外的行政管理职责是否划转,由市、县政府报省政府审批。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将无缝对接
为了保障城管执法的进行,安徽将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机制,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检察机关有权对城市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情况进行监督。探索设立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保障城市管理执法权益,提高管理执法效力。
此外,到2017年底,安徽市、县全部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智慧化管理和监控服务。发展智慧水务,构建覆盖供水全过程、保障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发展智慧管网,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
同时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形成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并实现与110报警电话、市长热线等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