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系旧徽州府籍的商人总称,俗称“徽帮”。始于南宋,发展于元末明初,形成于明代中叶,盛于清代中前期,至清中晚期日趋衰败,前后达六百余年,称雄三百年,在中国商业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徽州商人在长期的创业经商活动中形成了独特的徽商精神,徽商精神可以集中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创新诚信。徽商从事食盐、粮食、木材、茶叶、典当等经营,不断因时因地变革,始终走在同行业的前面。对徽商而言,诚信贯穿进货、加工、销售、售后服务整个经营过程的始终。清代休宁商人吴鹏翔,在一起贩卖胡椒的业务中,发现胡椒中有毒,断然将800斤胡椒付之一炬。
崇文尚法。徽州自宋以来,崇儒重教,“远山深谷,居民之处,莫不有学,有师,有书史之藏”。清代盐商棠樾人鲍志道及其长子鲍漱芳先后捐银两万五千多两资助教育。徽商特别重视商业合同和契约文书的作用,在有关徽商的史料中,经常可以看到诸如《分家阄书》《分界合同》《盐典合同》和《租议文约》及买卖田宅等合同契约文书。
敬业和洽。 “一贾不利再贾,再贾不利三贾,三贾不利犹未厌焉。 ”许多徽州商人都是经历了无数次失败,终获成功,充分体现了他们的敬业精神。徽商是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结成的商帮团体,有着很强的亲缘和地缘认同意识。他们善于处理与同宗人士的关系,同舟共济、以众帮众。徽商的和洽精神不仅表现在家族中,也表现在一个个的商业团体中。
节俭奉献。徽州“贾之名擅海内,然其家居也,为俭啬而务蓄积。贫者日再食,富者三食,食惟饘粥”,很多徽商致富以后仍然和贫穷时一样精打细算,吃着粗粮,穿着布衣。近代徽商为抵御外国入侵,踊跃捐资捐物,处处体现爱国奉献精神。徽商致富也不忘回馈社会,他们或赈灾恤难,或筑桥修路,或捐资助学,慷慨解囊,将财富奉献给社会。
徽商不仅在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作为徽商精神的集中概括——创新、诚信、崇文、尚法、敬业、和谐、节俭、奉献精神,对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美好安徽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作者:省委党校博士
安徽日报记者 张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