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徽网消息 ( 卞民德) “将省属国有企业30%的国有资本转由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管理,行使出资人职能,促进省属一级企业股权多元化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2015年3月,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的这段文字,标志着山东省将建立起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这也是落实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属性的重要举措。
而这也让山东省成为全国范围内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
省属471户国企30%的国有资本将划转,逐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山东省此次划转国有资本的省属国有企业,包括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省管企业)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管理的企业(部门管理企业)。
目前,山东省共有省管企业18户,其中17户为公司制企业,1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部门管理企业共计453户,其中124户为公司制企业(文化企业12户),329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文化企业16户)。也就是说,省属471户国有企业30%的国有资本(包括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将划转充实省社会保障基金。
按照一次划转、分步到位、逐户完善的原则,山东省将分三步实施。首先,将划转范围内的国有资本一次性转由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其次,根据省属企业改制情况、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进展,分步办理划转手续。最后,按照成熟一户、完善一户的要求,对完成划转的企业修订章程,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和工商变更登记。
省国资委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共同作为出资人,形成股权多元化局面
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走过了近40个年头。截至2014年底,山东省市两级国资监管机构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678亿元,同比增长6.02%;实现利润523亿元,同比增长44.48%;资产总额达到25821亿元,同比增长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