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县城一带,古为楚国国都。《史记》称“郢之后,徙寿春,亦一都会”;光绪《寿州志》载记寿春县故城“外郭包今之东陡涧并淝水而北至东津渡,又并淝水而西尽于大香河入淝处”,“其地绵延曲折三十余里。”《陈书》称“寿春者,古之都会”,“得之者安,是称要害”。1986年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墙
1986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城城墙建筑于宋代。光绪《寿州志》记:“周显德中徙至淮北,宋熙宁间复故处”;“嘉定间许都统重修”。《凤台县志》引《宏简录》亦说“嘉定十二年正月,建康都统许俊,却金兵于安丰军,城盖是时所筑”。在城墙残留的砖中,亦常见有“建康许都统造”砖、“嘉定”砖,与史载颇合。 光绪《寿州志》谓城墙长“十三里有奇,高二丈五尺,广二丈”。经测,墙外上口周长7056.25米,墙脚周长7152.2米;相对高度:南门至西门段均高5.6米,西门至北门段均高5.7米;墙基底宽:东门处21米、南门处20.5米、西门处31米、北门处30米;顶宽4?13米。墙体以土夯筑。外侧贴砌砖壁。墙上旧时有雉垛、亭阁,角楼与警铺;今仅雉垛尚存三、五,余均不存。
城门
城有四门:东曰“宾阳”,南曰“通淝”,西曰“定湖”,北曰“靖淮”(又曰(“清淮”)。四城门均设瓮城,呈内、外二门。明朝嘉靖后,除南门内外仍为一线通达开阔之式,东门外门北移偏离中轴线4米,西、北两门的内外门道,均呈90度直角,成“”形门道,西门外门向北,北门外门向西;这样,洪水若入瓮城,便成涡流,可减轻洪水对内门的压力。
东、南、西三门旧有名胜石刻。东门内北壁有二,一曰“人心不足蛇吞相(象)”,二曰“凤凰落毛不如鸡”;南门瓮城内东壁紧贴门后,刻一石人像,谓“门里人”。取自李园藏刺客于寿春棘门刺死春申君黄歇的故事,为楚文化又一珍贵遗迹,可惜1975年改建南门时没有复于门内。西门石刻鼓与锣,人谓“当面鼓,对面锣”;传说官吏有贪赃枉法者,则鼓与锣自鸣。
城涵
城墙脚下今存二涵。据光绪《寿州志》载,旧有瓮城三,明万历元年修。张梦蟾有记曰:“寿州城下故瓮涵,盖泄市圃中潴水”,“一在城西南,地势峭峻,近塞弗通,东北并西北者,则今存也。”今存二涵,一在东北,一在西北,系砖石结构之圆筒状坝墙,称为“月坝”,与城墙等高,创自清乾隆二十年(公元1755年)知州刘焕。二涵分别于光绪十年四月和三十三年三月重修,立有“崇墉障流”(吴中钱禄曾题)和“金汤巩固”(莘庵彭城孙题)两楷书石刻。其不易淤塞,主要原因在于“月坝”型优于平地设涵。当城外水涨高于涵洞出水口高度时,月坝内水平跟着升高而不能倒灌城内。因成为城墙上又一胜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