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徽网消息 今年75岁的汤尊是灵璧县向阳乡汤圩村村民。2003年,他向县、市、省、中央纪委举报多名村干部的贪腐行为,要求查清村里的账目,并表明清账组的开支由自己承担,若村干部没有问题,他向被举报人赔礼道歉,所花的开支不会向任何人讨要。
2003年10月7日,经向阳乡政府同意,成立了清账小组,对汤圩村的账目进行清理,村民小组由5人组成。历经140天,终于清理完了该村的账目,后经县纪委复查,9名村干部共退赃11万元,8名村干部被县纪委开除了党籍,1人受到党纪处分。为此,他为了清账借下了12540元钱,打字复印费2200元,误工费22171元,合计43741元。
2012年,当地政府认真听取汤尊的陈述,认为汤尊举报贪腐属实,有8人被开除了党籍,1人受到了党纪处分,“老汤由此花的钱应由政府买单,决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因此决定由县信访局为汤尊垫资反腐败一事开一次听证会。
听证会建议村、乡共同支付汤尊清账垫资43741元,至发稿时,汤尊已收到乡政府补偿的30000元,对余下的13741元,老汤同意缓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