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争光和父亲站在已经坍塌的房子上,若有所思。图片由宋的家人提供
家里的房子已经变成残垣断壁,一家人只能默默流泪。
华徽网消息 ( 韩景玮 董晓 乔小广)因被警方认定猥亵杀死9岁女孩,15岁少年两次被判无期徒刑,省高院两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去年12月29日,在乡派出所的“作保”下,涉嫌猥亵杀人的宋争光终于走出看守所。但犯罪嫌疑人的名头还是没能摘掉,他仍然处于被取保候审状态。从2007年7月14日因涉嫌猥亵杀人被抓,到2013年12月29日走出看守所,宋争光在看守所度过了近7个春秋。这一年宋争光已经22岁。
相关链接
2007年7月14日,宋争光被警察从家里带走。7月28日,他被警方认定涉嫌故意杀人、猥亵儿童罪,予以逮捕。
2008年3月28日,周口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宋争光犯故意杀人罪、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宋争光不服提出上诉。
2008年7月,省高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发回周口市中院重新审理。2008年10月至2012年3月,周口市中院先后两次开庭再审。
2012年3月23日,周口市中院再审宣判此案。法院仍认定宋争光构成猥亵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宋争光再次提出上诉。
同年11月6日,省高院再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
2013年3月,周口市检察院决定对宋争光一案撤回起诉,周口市中院裁定准许撤诉。
2013年4月28日,检方撤回起诉。而人却没被释放,仍关在看守所里。
2013年12月29日,在乡派出所的“作保”之下,宋争光终于走出了看守所。